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峨眉二中监考规则
各级各类考试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,也是每位教职员工的工作职责之一,要求监考员思想上高度重视。为保证考试严肃、公正、顺利进行,特制定如下细则。
一、监考员职责
1、监考员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监督人,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监考工作,严格维护考场纪律,确保考试公平顺利地进行。一旦出现被巡查到或者举报的违纪事件,将给予相应的处罚。
2、监考员考前应该接受培训,熟悉掌握考试的有关规定及监考操作程序。
3、 监考人员应服从学校安排,准时参加监考。严格按照《考试规程》操作,不得有误。
4、制止和处理考生在考场上的违纪行为,填写有关记录。
5、监考员在考场内不使用通讯工具,不携带任何与监考工作无关的物品,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,不影响考生正常答卷,不解答试卷,不吸烟、谈笑、阅读书报、不打瞌睡,不随意离开考场。
6、除因试卷字迹印刷不清可就考生提问当众说明外,不得对试题做任何提示和解释。
7、开考30分钟后,场内监考方可由场外监考替换出场。
8、场外监考应于考试开始时在所负责的考室外落座或巡查、联络考室与考务间的信息、等候替换。
9、收卷、装卷一定要认真仔细,不能遗漏、错装。
二、监考费用的发放
1、会考、高考等国家组织的考试监考费按规定标准发放。
2、月考、半期考试、期末考试等学校组织的考试监考费发放标准为:2小时以上的考试每堂30元,2小时的考试每堂20元,2小时以下的考试每堂15元。
三、监考违纪处罚办法
1、迟到扣监考费5元。
2、无故不参加监考的按《峨眉二中教职工假缺管理制度》处理。
3、违反“监考员职责”第5条,扣发本堂监考费10元。
4、违反“监考员职责”第9条,漏收试卷的监考员扣发本堂监考费10元,出现漏装、错装试卷的验卷考务人员扣发本堂监考费10元。
峨 眉 二 中
2006.2.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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